摘要
自主与有利是生命伦理学的重要原则,均可得到道德原则的辩护。然而,基于自主与有利冲突的必然性,西方解决冲突的"自主模式"、"基于信任的有利"模式均存在不足,决定了我国生命伦理实践必须保持二者的张力。儒家生命伦理学中"仁爱"、"经权"与"家庭"是儒家生命伦理学的重要特色,分别为二者张力的可能提供了德性基础、实践条件与重要条件。
出处
《伦理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116-121,共6页
Studies in Eth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语境下知情同意的伦理与法律问题研究"(11CZX057)
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生命伦理原则主义的困境与出路"(10Q28)
2011年广州市医学伦理学重点研究基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