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工法查新也日益增多,因此,如何对工法进行准确、全面、公正的查新便成为了查新机构目前所面临的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2005年,我国颁布了《工程建筑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在该办法中规定了申报工法单位必须提供查新报告。工法分为房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空调、电器工程、路桥工程、水利工程和岩土工程等七大部分,而其中房建工程查新和路桥工程查新占全部工法查新工作量的70%以上。
出处
《科技创新导报》
2011年第30期39-39,共1页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