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代以来,中国的仁人志士们始终未中断过对宪政的追求,宪政所蕴含的民主、人权、限权、法治等精神总能成为延绵不断的政治纷争和制度构建的焦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宪政理想初步实现的重要标志,新中国的缔造者创建的新国号承载着国人对宪政的期盼,"人民共和国"的国号凸显了宪政最为重要的制度装置——"民主"和"共和"及其有机结合。新中国之"新"不仅在于《宪法》序言中所阐明的革命成果,更体现在社会主义宪政在中国大地上具有了实践的政治社会条件,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19-21,共3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