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仲裁作为一种独特的纠纷解决机制,相对于诉讼机制和调解机制来说,在纠纷解决的迅速性、专业性、保密性和主导性上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然而我国知识产权仲裁制度建设尚处起步阶段,制度实施经验的不足和相关配套设施的缺失降低了纠纷当事人的仲裁意愿,此种困境已严重制约我国知识产权仲裁制度的发展。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知识产权仲裁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仲裁的对接机制,将有助于我国知识产权仲裁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贯彻和落实。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11年第12期80-83,共4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