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视节目主持人作为一档节目的演播主人,通过对其自身的肢体语言和口头语言进行创作,将节目信息传递出去。在这个创作过程中,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肢体语言具有叙事功能,这种功能也兼备了空间叙事和时间叙事的双重属性;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肢体语言不仅经常和口头语言相互搭配,而且有时还具备独立的叙事功能;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肢体语言不仅在演播空间经过有机处理完成空间意义,而且通过观众的想象创建多重意义空间。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1期36-40,共5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