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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明确提出党代表“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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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省级党委换届环境,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辽宁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文件的形式,向每位党代表明确提出“十不准”的换届纪律要求,即不准以安排休闲娱乐、当面拜访、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进行拉票;不准托人说情、打招呼、做工怍,为自己和他人拉票;不准以封官许愿、承诺好处等手段拉票;不准在会议期间宴请同学、同乡、战友、老领导、老朋友以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与会代表一律不得到驻地以外的场所用餐;不准私自散发与换届选举有关的各种宣传材料、赠送纪念品和慰问品;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11年第12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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