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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型企业未来3年将免征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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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根据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11年第12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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