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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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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制之后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与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有着同等重大的历史意义。从2009年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落实权责、保障收益”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作,笔者有幸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这一改革工作。
作者 叶春帆
出处 《中国林业》 2011年第23期29-29,共1页 Forestr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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