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际保理的法律性质重构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作为上世纪90年代进入我国银行的国际业务,国际保理这一综合性金融产品,业界对其性质的认识悬殊较大。目前存在的各种不同学说均有缺陷,宜将国际保理认定为一种结算担保方式,而非新的结算方式,其表现是依托了债权转让的形式,却承担了结算担保的实质。典型的双保理模式是经过了两次债权转让,最终承担担保付款责任的是进口保理商,但其担保责任则又是相对的,在债务人提起争议或抗辩的情形下,受核准的应收账款可以"死去活来",从而给国际保理当事人带来一定的风险。
作者 李珂丽
出处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第12期28-31,共4页 Journal of Luoyang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国际保理法律机制研究"(10CFXZ02)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英]萨林格.保理法律与实务[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5:124.
  • 2施米托夫.国际贸易法文选[M].程家瑞编辑,赵秀文选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591.
  • 3王家福.民法债权[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8:195.
  • 4张宏东.国际结算方式的变化与发展趋势[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7):44-45. 被引量:13

二级参考文献4

共引文献41

同被引文献23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