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低生活保障因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的特性,使其具有社会再分配的功能,也决定了政府承担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责任的应然性。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与完善的进程中,政府应承担农村低保标准制定、低保对象甄选、低保资金供给、监督机制完善等职责,确保每一个农村居民均能免除生存危机和贫穷的困扰,并从总体上缩小我国社会的贫富差距,以实现政府社会再分配的公平性。
出处
《求实》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47-50,共4页
Truth Seeking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层财政与农民增收关联研究"(7047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