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管理创新需依据现行宪法、法律。实质上有个把统治化管理中的宣言式的权利期许,逐步分解细化、提供可靠保障,最终实现服务化管理的过程。加强创新社会管理,应当切实满足公众对其既有权利严格保护的要求,也应对该肯定其哪些新的权利要求并对之提供切实保护的问题及时回应。欲真正维稳,须先真维权,惟有真维权才能实现真维稳。开列切实可行的权利清单,是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立法机关务必高度重视的关键。权利滥许,不仅对有序高效管理无益、反而徒增执政者的尴尬与烦恼。一个能使公众特别是底层民众尽情表达权利诉求的平台和制度安排,是实现诉求博弈、达成社会共识、提出权利清单,实现社会动态稳定的基础性条件。保障维权的责任主要在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