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15063—20091已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替代国家标准GB15063—200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企业出厂产品应执行新标准;标准实施6个月后(即2010年1月1日),市场上禁止销售按照GB15063—2001标准生产和标注的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新标准在规定肥料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标准中的要求外,还对产品包装标识作了严格要求。本文就新旧标准的主要区别进行比较和探讨,并提出消费者选购的一些常识。
出处
《河北农业》
2011年第11期34-36,共3页
Hebei Agri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