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辛亥革命成亦传媒败亦传媒。1903年的"苏报案"是辛亥革命前史中第一次革命高涨期的直接契机,1911年8月的"大江报案"则成为了辛亥革命的导火线。南京临时政府初期在传媒法制方面,曾经推行了比当时世界上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更广泛更宽容的无限制言论自由原则。1913年袁世凯政府制造的"癸丑报灾"成为了民国传媒法制的转折点,1925年的火烧晨报馆事件则预示了近代传媒法制中"不宽容"时代的诞生。辛亥革命时期传媒法制思想的光与影同在,值得我们汲取和警觉。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174-180,共7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