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第一条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以下称应税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船舶吨税(以下简称吨税)。 第二条 吨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吨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1年第35期12-14,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