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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子女的探视权不得买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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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父母因感情不和,于一年前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约定我随父亲生活,父亲一次性给母亲10万元“探视权买断费”,即日后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母亲都不能与我再有任何联系,更不得对我进行探视,
作者 程成
出处 《青少年与法》 2011年第6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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