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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养老权的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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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刘灵芝在《河北法学》2011年第6期撰文认为,公民养老权既是一项基本人权,又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一项法律权利。可诉性,即可裁决性,是指存在一种机制或程序,能够解决权利被侵犯的问题。作为人权的公民养老权、作为基本权利的公民养老权以及作为法律权利的公民养老权均具有可诉性。
作者 刘灵芝
出处 《公安研究》 2011年第12期87-87,共1页 Policing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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