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亚当.斯密是在商业活动成为国家事业的背景下,论述了现代商业社会能够存在和发展的原则。与古典政治哲学把社会当作有机整体来思考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思维方式不同,斯密以个人为起点来理解社会,个人成了目的。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斯密确立了两条原则:一,每个人都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二,正义是社会存在的基础。由此,亚当.斯密阐明了自由贸易、自由经营和政府职能的理论以及个人与国家、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同时也向人们表明,容纳了财富、奢侈品和个人竞争的商业社会,同样能够维持良好的秩序,建立成功的国家。商业社会的立国之道就是通过使普通的个人享有正义和法律之下的自由,以达到富国裕民的目的,对外维护国家独立,对内保障个人自由。这样的立国原则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在于它更接近自然自由,更符合人性,是人人可及的。
出处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5期48-51,共4页
Journal of Taiy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