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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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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出处 《商业会计》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4期8-8,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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