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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全面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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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河北省将从2012年起在所有县(市、区)实施新农合门诊统筹,所有参合农民到门诊看病均可享受按比例补偿。 按照2011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要求,实行门诊统筹的县(市、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每位参合农民35元提取,用于一般门诊医疗费用补偿。门诊补偿一般应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
出处 《健康必读(乡村医生)》 2011年第12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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