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的《权利法案》联邦化是《权利法案》的法律效力逐渐扩展到整个联邦的法律发展过程,是美国公民权利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过程中,联邦最高法院从最初否认《权利法案》联邦化的合宪性,逐渐发展为积极推进《权利法案》联邦化进程。最高法院态度的变化,既与美国社会、经济和思想的发展有关,也是最高法院内部司法理念变化的结果。
出处
《文史哲》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19-129,共11页
Literature,History,and Philosophy
基金
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起源与实践"(06CSS00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