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化债补助资金不是补助收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农村财务会计》2010年第10期刊登了谢修飞、姚开萍撰写的《财政资金化村债》一文,笔者读后颇有感想,但有些异议。作者文中的财政资金化村债的科目设置是:在"补助收入"科目下设置"村级债务化解"二级科目,笔者认为不妥。国家财政等有关部门划拨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化解债务的补助资金,必须用于偿还债务,不能用于其他用途,否则,就违反了有关规定。
作者 傅亚思
机构地区 福建南安市
出处 《农村财务会计》 2011年第12期17-18,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