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职学生不仅要具有基本的专业技能,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法律思维方式是法治社会人们处理涉法性问题时应具有的基本思维方式,高职院校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方式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由于法律与道德的互助共生,法律思维方式对高职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能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出处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第6期66-68,共3页
Journal of Anhui Vocational College of Electronics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基金
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高职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培养研究>(项目编号:2010SQRW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