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监督制度在西方国家起源早 ,发展快 ,相对发达 ,基本成熟 ,始于18世纪 ,历经三个百年 ,嬗变为立法监督、司法监督、专门监督等宪法监督制度的三种基本模式 ,确定了宪法监督机构的特定化、地位和权威的独特性、人员构成的高标准和任命的严格化、权利行使方式多样化、运行的程序化等完备、科学的宪法监督制度 ,已成为国家法治的不可或缺的支柱制度之一。我国本世纪确立的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 ,将在21世纪全面展开、逐步实现 ,建立、健全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是依法治国目标实现的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对西方国家宪法监督制度的综合考证 。
出处
《中国软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期80-82,共3页
China Soft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