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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出台“限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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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修改为“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同时明确,该规定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作者 刘宇飞
出处 《中考思想品德》 2011年第6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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