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特别是经济生活复杂性的增加,群体性纠纷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人们对共同诉讼社会功能的期待也会随之增强。作为与单一诉讼形态相对应的特殊诉讼形态,共同诉讼制度在民事诉讼制度中具有重要地位,学界对此虽有论及,但在广度和深度上尚显不足,而且共同诉讼的复杂性导致了司法实践的困境,因而对该项制度的理论研究亟待深入。从共同诉讼制度的内涵界定和历史渊源出发,分析我国共同诉讼制度的法理价值,探析共同诉讼制度的功能意义,对我国民事共同诉讼制度基本理论的探究完善有一定的意义。
出处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1年第11期73-75,共3页
Journal of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