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元伦理学的观照下,文学翻译标准通常存在着自然主义谬误,将翻译的价值内涵与某种事实行为混为一谈,从而造成了这些标准的实用性欠缺。本文致力于揭示上述谬误,提出一种对策性建议——翻译标准的双维度化,即将翻译标准划分到价值和事实两个维度,主张在价值维度上秉承价值原则,在事实维度上秉承变通原则。
出处
《当代文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41-143,共3页
Contemporary Literary Criticism
基金
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翻译伦理研究"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SC11C019
电子科技大学哲学社科基金课题"全球化背景下翻译的文化功效研究"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ZJX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