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介绍了商业方法软件法律保护问题研究的产生背景,结合TRIPS协议关于商业方法软件法律保护问题的具体规定,和我国现行法律对商业方法软件保护现状,从分析采取商业秘密保护及著作权法保护的局限性入手,提出对我国商业方法软件的专利法保护的思考。在TRIPS协议的框架上,参照各国的专利法保护商业方法软件案例,提出要对我国专利保护的实质条件作扩大解释,以明确对商业方法软件的保护,及时纠正我国版权保护模式和TRIPS协议相比较时所存在的差距。
出处
《学园》
2012年第1期197-19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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