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信息公开已成为世界各国甚至国际组织继行政管制手段与市场经济手段之后广泛运用的一种重要环境管理手段。以立法方式促进和保障环境信息公开更是多数国家的必然选择。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完善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然而《办法》实施三年多以来的实践表明,我国的环境信息公开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
出处
《东岳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158-162,共5页
DongYue Tribune
基金
中国海洋大学青年教师专项(项目号:20101307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EIA)程序保障与规范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