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原因非常复杂,它是犯罪学研究的重点和难点。尽管犯罪是生物、心理和社会因素的共同作用的结果已达成共识,但在究竟哪种因素起着主导作用的问题上仍然存在分歧,当然,现代犯罪学家大多倾向于社会因素的主导作用。然而,既然人的心理支配人的行为,生物因素和社会因素也是通过作用于心理促成犯罪行为,就必须探讨犯罪的心理动因。精神分析学作为深蕴心理学和心理动力学,有助于我们揭示犯罪的深层的心理动因。
出处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5期103-107,共5页
Journal of Liaoche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