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子》中的辩证法思想十分丰富。老子认为规律就是"常道",就是"常"与"变"的统一,"变"是有"常"之"变","常"是"变"中之"常"。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突破"正点"时,就会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从而回到自己的原点——"归根""复命",开始了新的矛盾统一体的运动。我们要批判的继承其辩证法思想,以此指导我们的社会实践。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2期30-32,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