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乡镇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基本形式。乡镇人大监督制度,表现为按照一定形式和程序对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各项具体监督制度。这些监督制度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预算监督等内容。然而,由于当前党政领导交叉兼职、党政职能严重不分的乡镇领导体制,导致政府行政权的行使绕开人大监督。因此,为完善乡镇人大监督制度,必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走出党政联合行政的误区,杜绝党委包办一切、绕开人大监督的行为。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2期47-48,共2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