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务派遣用工作为一种"雇用"与"使用"相分离的新型用工形式,在促进就业、降低用工成本等方面一直发挥其特殊的作用。但由于《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制度规定存在的一些缺陷及用工单位受利益驱动,使劳务派遣制度作为用工单位规避法定用工责任的一种手段,而得到迅猛发展以至形成泛滥之势。由此伴随着大量被派遣员工的同工同酬、社会保障和加入工会等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使得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制极为必要。通过修法或司法解释方法提出完善劳动派遣制度的若干构想,以期达到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保障劳务派遣员工权益的成效。
出处
《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4期22-27,共6页
Journal of Ningde Teachers'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