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吧在其营业场所内经营影视点播业务,版权人与网吧双方的利益在网吧影视产业中得到了平衡。但伴随网吧影视点播业务的广泛开展,这种利益平衡被盗版影视和商业维权所破坏,网吧影视产业的发展陷入困境。现实需求呼吁司法裁判突破立法稳定与保守的局限性,充分发挥利益平衡机制作用,通过司法裁判对版权人与网吧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有效分配而使得双方所追求的利益相应地得到实现。在网吧经营业务与版权人利益保护这两种法律利益出现冲突时,应由法官按照法律目的和法律精神的要求,依据法律论证程序,进行价值取舍,做出合理选择,正确界定网吧合理注意义务和适度保护版权人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