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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营运方式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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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益资本所有者拥有资本控制权、剩余索取权 ,并承担负债清偿责任 ,是人格化的资本。但国家作为权益资本所有者 ,难以充当资本化的人格。如果国家直接掌握资本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 ,企业则死 ;如果国家放弃资本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 ,国有资本人格就会异化 ,企业则乱。要使国有资本营运跳出以往的怪圈 ,必须将国有权益资本改造为国有债权资本 。
作者 袁乐平 罗璇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1期11-14,共4页 See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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