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和国内规范性文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奠定了原真性保护的理论和制度基础,中国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旅游开发为其提供支持。实践中,原真性保护与旅游开发在目标上存在着文化还是经济主导的差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也面临着自我或他者的不同方式,其文脉也可能从贯通到被散乱化,其传承也开始突破传统沿袭的方式。
出处
《黑龙江民族丛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119-122,共4页
Heilongjiang National Series
基金
四川省哲社规划项目"四川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制度建设研究"(W10207184)
地方文化资源开发与保护研究中心"地方文化资源保护开发与和谐社会构建"(W08207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