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严峻的就业压力,致使大量原籍为农村的大学毕业生选择"返乡"。然而,由于户籍制度和宅基地管理制度的缺陷,以及村民自治权利的滥用,这个群体户口回到原籍后被转为非农户口,从而无法得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利,失去了应得的经济利益。以作为一项重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重点,以其在实践中引发的典型案例着手。从社会保障角度及法治社会的公平原则出发,探讨对此问题的解决方法并对相关规定提出修改意见。
出处
《云南财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6期138-140,共3页
Yunan Finance & Economics University Journal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