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法”与“减法”是一比喻说法,主要是指高职课程内容改革应采取的策略。“加法”是指实践课的内容和占有时间比应予以增加;“减法”是指理论课的内容与占有时间比应予以削减。高等职业教育是《国际教育分类标准》中的5B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另一类型”的教育,其课程是面向实际的、技术的、具体职业的特殊专业课程。它是“职业本位”的和“实践主导”型的教育,因而其课程应该突出职业特色和实践品质。
出处
《职教通讯》
2011年第24期I0001-I0001,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Vocation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