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8年,杭州市技术监督局依 据《计量法》、《浙江省贸易结算计量 监督管理办法》和GB11174-1989《液 化石油气》标准,抽查了全市 98家单 位液化气的计量准确性,检查液化气 198瓶,单件合格数181瓶,合格率91.4%。其中利通公司燃气供应站最大负偏差2.05kg,平均偏差合格率为48%。残液最多的是拱墅石油液化气公司,为4.75kg。杭州市所属县(市)检查94家单位,抽检934瓶,合格瓶数841瓶,最大负偏差3.2kg,平均偏差合格率30.6%,未退残液高达4kg。特别是萧山市、情况比较差,检查的9家单位均存在单件负偏差超差的情况,其中2家无一合格,如瓜沥区液化气供应站,短少最多的一瓶达3.2kg。而且市区计量短少情况严重 的源头也来自萧山的一些灌装场。
出处
《中国计量》
2000年第1期26-26,27,共2页
China Metr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