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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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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办法》,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目前每千瓦时4厘上调至8厘。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 2012年第1期31-31,共1页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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