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一个具有公益性质和营利性质的社会组织,既应有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合理诉求,也应有自觉履行社会义务的道德主张,做"经济人"与"道德人"的有机统一体。在当前新农合制度向纵深发展的时期,重新审视"斯密问题",在利己与利他间寻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契合点,是其带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
出处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2年第1期64-65,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Radio & Television University
基金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课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行为现状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YF08-Q06)阶段性成果
项目负责人:赵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