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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力安全事故中“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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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实际工作中,电力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某些责任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对发生的电力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避重就轻.最后导致伤者没能及时救治.设备故障没能得到及时控制和修复,进而使损失进一步扩大.给电力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作者 王文哲
出处 《农村电工》 2012年第1期13-1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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