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网络技术的蓬勃发展,网络开始成为新的行政监督方式,受到广大网民的青睐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日益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网络监督与传统的行政监督相比有较为明显的优势,但目前我国网络监督存在着主体构成的局限性、信息真假难辨、未形成长效机制、缺乏必要的法律制度保障,因而需要通过自觉提高对网络监督的认识,提高网络主体的素质,增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建立网络监督的长效机制,加强网络监督的法制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完善我国的网络监督。
出处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6期792-798,共7页
Journal of Huaiyin Teachers College(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