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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法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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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信赖保护原则,是行政行为的受益人基于对行政行为的信赖而取得的利益,行政主体应当给予保护,行政主体不得变更其所作的行政行为,而使当事人遭受不应有的损失。目前的中国,信用问题已不单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如何在我国行政法中确立信赖保持原则将成为现实的需要。
作者 戎光庆
机构地区 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市场周刊》 2011年第12期118-118,105,共2页 Market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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