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洛阳"性奴"案再次引发学界对该女性群体如何进行管理的理论思考。目前针对该女性群体通常采取的"执法管理"模式,是一种驱逐性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要求用"吸引性"取代"驱逐性",首先应从"女性"视角对该群体进行"去标签化"认识,同时在全社会倡导"公益性"和"义务性"的价值取向,发展民间组织的自治力量,形成广泛的社会参与机制,建构政府和民间力量互补的管理模式。
出处
《探索与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53-5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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