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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了自己家 照样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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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1月,河南唐河县城关镇居民刘某与前妻牛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共有的一套单元房归牛某所有,女儿由刘某抚养。因刘某暂无其他住处,他和女儿仍暂时居住该套单元房。5月7日晚,圜女儿被牛某擅自接走,刘某不满并在电话中与牛某发生口角,同时电话内又遭陌生男人的语言威胁,刘某气不打一处米,遂将房屋内的棉被点燃,然后掩门而去。邻居发现房内起火,即打110报警,当地消防部门接警到现场后将火扑灭.此时房屋内的床、被褥等物品已被火烧毁。
作者 农兴
出处 《农村实用科技信息》 2012年第1期85-8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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