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不动产登记簿公信力和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区分 被引量:24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对从无权利人处善意取得不动产应采取何种善意保护制度,需结合物权法的立法思想、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和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综合评判。《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和德国、瑞士法上的不动产登记簿公信力制度在前提条件、理论基础、法律效力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不宜盲目照搬德国法关于不动产登记簿的公信力的规定来解释我国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作者 鲁春雅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12-118,共7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物业管理疑难法律问题研究"(ZY1229)的阶段性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64

共引文献196

同被引文献327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