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近代没有以“治安处罚法”命名的专门法规,与之功能对应的是通行于全国的违警罚法。该法随同清末新式警察一同面世,其后历经数次修订。自1906年草创《违警罪章程》始,其后有1908年《大清违警律》,1915年、1928年及1943年《违警罚法》等一脉相承,陆续问世。伴随着法规的演进,警察的治安处罚职能在不断扩张。这种立法趋向,
出处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6-23,共8页
Journal of Comparative Law
基金
安徽大学"211工程"三期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项目"近代中国警察职能研究"(项目代码:3319003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