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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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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25号公告,以下简称《办法》),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进行了重大改革,将原来的资产损失自行申报和审批制改为申报制,简化了办税手续,减轻了纳税人负担,但同时也引发了税收风险的转移,对征纳双方和涉税中介机构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作者 谢素英
出处 《中国税务》 2012年第1期34-36,共3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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