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奇迹部分要归功于地方之间为实现经济增长而展开的竞争,中国的地方法院也参与到地方的竞争之中,存在着司法绩效型竞争、公共服务型竞争和知识创新型竞争这三种竞争形态。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起到了激励、引导、规制和监督地方法院竞争的宏观调控作用。当代中国地方法院竞争是司法制度创新的内在动力来源之一,地方法院竞争的方向应是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22-28,共7页
Law Review
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1年部级重点项目《司法公信力研究》CLS(2011)B05的中期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