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中,争议最大的就是"不景气卡特尔的适用除外",虽然美国、日本等国家现都已取消了这一制度,但是鉴于它曾经有过作用,而且当我们目前还不能有效地事前防范经济危机时,在我国反垄断法中设立"不景气卡特尔适用除外制度"是必要的。本文运用经济学与法学的基本理论,分析"不景气卡特尔适用除外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与局限性,以求证政府采用此制度纠正市场失灵时的作用与界限。同时,借鉴日本经验,说明我国实施"不景气卡特尔适用除外制度"时应当坚持的原则及需要明确的问题。最后指出:在解决经济危机时,如何实施该项带有诸多争议的制度,仍然是有待于不断探讨的课题。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45-52,共8页
Law Review